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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报关权流程
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
申请人向企业所在地(以工商注册地为准)主管海关提出申请;
主管地海关签收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及相关文件资料;主管海关在签收申请人递交申请的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向申请人制发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书;
如申请材料不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海关应当一次告知申请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上海海关在作出是否准予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行政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在收到海关《准予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决定书》后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营项目登记,并且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到企业所在地海关注册登记手续;
海关完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手续后向企业核发《中华共和国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条件
申请食品流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
负责人的明;
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代表的明;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食品从业人员和卫生法规培训证复印件;
申请乳制品项目的经营者,还应提交开户行和书面声明等;
专职或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明(初中以上明和培训合格);
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食品
申请条件
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有固定的办公,注册需与办公址一致,面积需30平以上;
至少有2名从业人员的,且是由以上的开具的。
申请材料
《北京市食品(经营)卫生申请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新开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明复印件(董事会决议或任命文件)、复印件以及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预先核准复印件)
经营场所的明(房屋/土地产权或者租赁协议复印件);
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
企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的材料、质量体系及质量控制的相关文件;(产品索证制度或首营制度,以及人员、场地的卫生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复印件1份;
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材料1份;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声明,包括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服务: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
仓储场所的租赁合同及消防部门的许可意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至申请之日前半年内国家法定检验机构签发的酒类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国产酒)或卫生检疫 合格报告(进口酒)(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食品流通》(复印件1份,验原件);
有效期一年以上的相关酒类经销授权书或合同、协议(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酒类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或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酒类批发、食品流通(复印件各1份)
建筑行业
企业申请、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其等级按照等级核定。
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等级。合并后不申请升级和增加其它的,按变更程序;申请升级或增加其它的,许可机关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条件,按照《规定》中的审批程序核定;
申报材料
申请或者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建筑业企业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章程;
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明、书、任职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的材料;
建筑业企业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明、注册执业证书;
建筑业企业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技术人员的书、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部分标准要求企业具备的技术人员的书、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建筑业企业标准要求的企业设备、厂房的相应;
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
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各位想创业的小伙伴,在商标注册上一定有困扰的时候,特别是商标多次被驳回的时候,心情一定很低落。在注册上海商标的过程中,遇到上海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怎么办,可能大家反应就是商标驳回复审,但是商标驳回复审也是需要时间的,而且还不一定再次通过,今天誉富企业登记代理为各位介绍一下上海商标驳回应该怎么解决?
如果上海商标注册被驳回,你会怎么办呢?
何为商标分割
《中华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商品上予以驳回的,申请人可以将该申请中初步审定的部分申请分割成另一件申请,分割后的申请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
为什么要进行商标分割
商标分割不是对商标的图案、文字进行分割,而是对商标原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分类进行分割,保留商标局审核通过商品或服务分类,去掉未通过的,商标的名称、图形是不变的。
面对因商标被部分驳回而导致注册失败的风险,申请人选择进行商标分割申请是明智而理性的,这样可以尽量减少申请注册商标的时间成本,挽救被部分驳回的商标。
商标分割的三种情况
商被部分驳回后,根据申请人的不同,商标分割包括三种情况:
不做复审,自动分割
如果申请人不做复审,商标局会把商标进入初步审定的部分和不予核准注册的部分自动分割。商标过审的部分会直接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期,继续走完之后的商标注册流程。
做复审,申请人工分割
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部分不服,需要进行驳回复审的且急于使用过审部分的商标,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驳回复审和人工分割。商标过审的部分会被分割成另一件新商标,并生成新的申请号,但是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新商标会继续走完之后的商标注册流程。
做复审,不申请分割
如果申请人要做驳回复审且不准备申请分割,那么商标过审的部分不会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期,需等整件商标的复审结果出来后才能进入之后的商标注册流程。
如何进行商标分割
《中华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需要分割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商标局收到分割申请后,应当将原申请分割为两件,对分割出来的初步审定申请生成新的申请号,并予以公告。”
希望大家能通过小编的介绍对商标分割有一个比较深入的了解,以后再遇到商标被部分驳回的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进行商标分割。
主营行业:工商代办 |
公司主营:代理记账,财税服务,注册公司,税务筹划--> |
主营地区:杭州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17-11-16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财务咨询;税务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邮编:3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