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
关键词 |
新疆高延性混凝土1,内蒙高延性混凝土厂家,兰州高延性混凝土生产厂家,河南高延性混凝土厂家 |
面向地区 |
材质 |
碳纤维 |
|
成分 |
高强度 |
级别 |
A级 |
加固效果显著
高延性高延性混凝土加固砌体结构的振动台试验(模拟地震)结果表明:采用高延性高延性混凝土单面(面层厚度10mm)加固受损砌体结构,结构在9度罕遇地震下基本无损坏,未产生明显可见裂缝。
1)二层临街商铺砌体结构
2)高延性高延性混凝土加固受损砌体结构
高延性高延性混凝土单面(10mm)加固
9度罕遇地震下未产生裂缝
传统加固方式
基础开挖→绑钢筋→打孔→对穿钢筋→支模→浇高延性混凝土(压抹砂浆)
高延性高延性混凝土加固不需要钢筋仅需压抹10-20mm厚高延性高延性混凝土
「四大优势」
通过技术指标对比可以看出,高延性高延性混凝土加固技术与传统加固方式相比,具有四大优势:
节省材料70%
节省工期70%
节省综合造价30%
不改变建筑物外立面
为规范高延性混凝土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安全可靠、
经济合理,制订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高延性混凝土的原材料控制、性能要求、配合比设计,以及采用高延性
混凝土加固房屋建筑和一般构筑物的砌体结构和混凝土构件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其他行
业工程的加固可参照使用。
1.0.3 高延性混凝土适用的环境温度不宜超过 90°C。采用高延性混凝土加固后构件的耐火
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的有关规定。
1.0.4 高延性混凝土的加固设计及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高延性混凝土 high ductile concrete
由胶凝材料、骨料、外加剂和合成纤维等原材料组成,按一定比例加水搅拌、成型以后,
具有高韧性、高抗裂性能和高耐损伤能力的特种混凝土。
2.1.2 合成纤维 synthetic fiber
用有机合成材料经过挤压、拉伸、改性等工艺制成的纤维。
2.1.3 当量直径 equivalent diameter
纤维截面为非圆形时,按截面积相等原则换算成圆形截面的直径。
2.1.4 纤维体积率 fraction of fiber by volume
纤维体积占高延性混凝土体积的百分比。
2.1.5 纤维用量 fiber content
单位体积高延性混凝土中纤维的质量,以 kg/m3 表示。
高延性混凝土采用合成纤维作为增韧材料,合成纤维应为单丝纤维或粗纤维。纤维不
应对人体、生物和环境造成危害,涉及与生产、使用有关的安全与环保问题,应符合我国相
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4.1.2 制备高延性混凝土所用合成纤维的规格宜符合表 4.1.2 的规定。
表 4.1.2 合成纤维的规格
外 形 公称长度(mm) 当量直径(μm)
单丝纤维 4~15 12~50
粗纤维 15~60 >100
4.1.3 合成纤维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4.1.3 的规定
高延性混凝土的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 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尚应满足设计要求。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
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2 的有关规定。
5.3.2 高延性混凝土的抗冻性能、抗水渗透性能和抗硫酸盐侵蚀性能的等级划分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 的相关规定。
5.3.3 高延性混凝土耐久性能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 193
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评定
配合比确定
6.3.1 高延性混凝土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在缺乏试验依据的情况下,高延性混凝土配合比
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1 高延性混凝土的水胶比不宜大于 0.50,砂胶比不宜大于 0.80。
2 高延性混凝土的胶凝材料用量可按表 6.3.1 选取,并应经试配确定:
表 6.3.1 高延性混凝土的小胶凝材料用量
大水胶比 0.50 0.45 0.40 ≤0.35
小胶凝材料用量(kg/m3
) 300 320 340 360
3 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的品种、掺量应经过试配确定;矿物掺合料掺量宜为 20%~40%。
4 水泥用量不宜大于 450kg/m
在试配过程中,应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进行高延性混凝土强度试验,其中一个可为
依据表 6.3.1 计算后调整拌合物的试拌配合比,另外两个配合比的水胶比宜较试拌配合比分
别增加和减少 0.05。
6.3.3 高延性混凝土设计配合比确定后,尚应采用该配合比进行不少于三盘高延性混凝土的
重复试验,每盘高延性混凝土应至少成型一组试件,每组高延性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
配制强度。
6.3.4 高延性混凝土的配制抗压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营行业:金属胶 |
公司主营:高强无收缩灌浆料,混凝土增强剂,高延性混凝土,环氧修补砂浆--> |
主营地区:郑州,兰州,贵阳,新疆,北京,长春,河北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00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08-05-16 |
员工人数:小于50 |
经营模式:贸易型 |
最近年检时间:2017年 |
登记机关: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郑东新区分局 |
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保温材料、防水材料、装饰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
公司邮编:450016 |
公司电话:0139-38590249 |
公司传真:0139-38590249 |
公司邮箱:529474395@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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