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FTA原产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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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FTA原产地证书
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CHINA-PAKISTAN FTA》,简称“中巴FTA原产地证。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两国将分两个阶段实施降税。第1阶段在协定生效后5年内,双方对占各自税目总数85%的产品按照5种类别,以不同的降税幅度实施降税。 第1阶段降税计划实施后,双方将从生效第6年开始,在对以往情况进行审评的基础上,对各自产品进一步实施第2阶段降税。目标是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在照顾双方各自关注的基础上,使各自零关税产品占税号和贸易量的比例均达到90%。
办理中巴FTA原产地证注意事项:
一、凡申请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FTA原产地证书的出口产品,符合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及签证操作程序和原产地标准。
二、凡办理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FTA原产地证书的申请人,需预先在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申请签证时,提交《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申请书》、按规定填制的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出口商品的商业发.票、提单副本及必要的其他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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